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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婴幼儿辅食新规:企业不得分装生产婴幼儿辅食
    日期:2017-02-07    浏览:2068

    最近小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现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7年2月3日发布了最新版的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17版)》(以下简称《婴辅细则》),并从发布日起开始实施。

    小编仔细研读《婴辅细则》后发现,新的《婴辅细则要求:企业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时,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;单纯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,而不生产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,不予生产许可。

      同时,细则对辅食生产企业在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、生产场所、设备设施、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、人员管理、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,如细则要求企业对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,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或查验合格报告。

      这是继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生产实施审查制后,审查制度的进一步推广。小编认为该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门槛,有利于净化婴儿食品生产行业,重建国内消费者信心。

    如果您查看详细公告,可以登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官网查看,具体网站: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087/169302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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